刑法学

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,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。

每一次学习都是为了追求智慧与进步

每一门学科都可以引发人们严肃的思考,启迪人们对真理的向往,每一个人都有学习看似艰深的专业知识的能力

人类的有限性,让我们无法获得对世界的整体性认识。

我们对真理每一个面相的把握如同盲人摸象,任何知识都需要接受必要的怀疑,以摆脱知识的独断与傲慢。

我们的有限性决定了法律所追求的正义是有瑕疵的,但并不代表正义是不存在的

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,要接受对立观点的合理性。

专业人士也必须俯下身段,倾听民众朴素的智慧。

真正的知识一定要走出书斋,要影响每一个愿意思考的心灵

良法而制、普遍遵守。法律永远要追求共性的良善,去真正满足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正义感。

唯此,法律才可能获得普遍的遵守。

学习知识,是为了追寻它背后的智慧。在知识爆炸的今天,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知识焦虑感。可是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,不可能追逐无限的知识

培养出独立、睿智的思维方式才是我们所追求的

刑罚起源于“天”,也称“神授说”。中国古人将“天”作为万物的起源,君主之权也出自天授,故称“天子”,刑罚权是君主权力的重要体现,自然也来源于天。

统治者不过是代天行罚,刑罚源自“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”

刑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一定的伦理秩序,叫做规范违反说,犯罪违反了伦理规范,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,所以要对它进行惩罚。

惩罚犯罪只是为了保护结果意义上的一种法律利益,这叫做法益侵犯说。

法律其实只是一种平衡的艺术,试图在诸多对立观点中,寻找一种折中,但是永远没有最完美的折中,只有一个相对完美的折中

行为正义和结果正义在人类历史上已经争论了数千年

刑法的机能不是一元的,而是二元的。刑法既要实现惩罚犯罪的保护机能,也要恪守保障罪犯人权的保障机能。

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,只有明确的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合理预期,而这是自由的关键

刑法和民法的解释方法是不同的。民法是私法,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。

因为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,当双方出现民事纠纷必须通过法律定纷止争

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,刑法解释既要考虑主观解释论,又要采纳客观解释论

刑法的解释必须遵循严格解释的方法,只能去探究刑法条文规则的内涵,而不能创造新的规则。解释是司法活动,而非立法行为

举轻以明重,举重以明轻

如果你能让卖方觉得可以信任和放松,他们会告诉你更为重要的信息,比如他们真实的需求。

未来的合理预期,是所有生物存活的基本条件

法律不可能激进地改变社会现实,唤起人们的道德意识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。

在很多制度都不健全的情况下,贸然在法律中设立见死不救罪,它又能有多少作为?

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,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

这个世界有太多让人感到寒冷的事情,但如果你能够成为一场光,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,而周边的人被照亮,你自己也能被照亮。

三件不要做的事。

①思想是无限自由的,而行为不是;

②闻道有先后,术业有专攻,不要飘;

③了解自己为什么学习。

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,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

三件坚持做的事

1.坚持阅读经典,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,走出我们固有的平庸与傲慢。

2.思想与行动并存,我思并不代表我在,我动方能印证我存

3.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对具体的人的爱,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,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,做细微的事情。

法律既是矛也是盾,正确的利用自己手上的工具,让它发挥自己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掌握的

心存敬畏,弱小不是生存的障碍,傲慢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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